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第二批)的决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第二批)的决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
证明事项(第二批)的决定
建法规〔2020〕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2月18日
附件1
取消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第二批)
(节录)
2020年3月4日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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